发布部门:招标部 发布时间:2023.10.11 浏览量:1475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合肥蓝科投资有限公司档案室改造工程施工(二次);
2.项目编号:LKCG2023014;
3.采 购 人:合肥蓝科投资有限公司;
4.项目业主:合肥蓝科投资有限公司;
5.项目地点:合肥市。
二、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1.项目概况:项目位于合肥综合保税区展示中心A区二楼201室,本次采购范围主要包括: 拆除原有格栅吊顶及玻璃隔断,新增石膏板隔墙、隔断、集成吊顶、防盗门、防盗窗、防火窗帘、监控系统,改造原有消防系统,增加气体灭火装置,安装、调试消防系统,验收合格后出具第三方检测报告。具体招标范围详见施工图纸;
2.资金来源:自筹;
3.合同估算价:188459.31 元(最终以《合肥蓝科投资有限公司档案室改造工程施工(二次)最高投标限价》为准)
4.项目类别:施工类;
5.标段(包别)划分:本项目不分标段;
6.工期要求:20日历天;
7.其他:/ 。
三、供应商资格
1.供应商资格:
1)供应商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和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供应商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供应商资质要求: 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2.供应商业绩要求:/
3.拟派人员要求:/
4.至响应截止时间供应商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之一的,不得确定为成交人:
1)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4)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
5)在近三年内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5.其他要求:
1)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参加同一项目的谈判;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四、谈判文件获取方式
1、获取方式:请各潜在供应商于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登录网站(www.lanketz.com),线上获取谈判文件。
2、其他:
1)谈判文件获取过程中有任何疑问,请在工作时间(8:30-17:30,节假日休息)拨打电话:0551-65655021;
2)本着诚实信用原则,潜在供应商提供的资料必须真实可靠。
五、开标时间及地点
1、开标时间: 2023年10月23日下午15:00
2、开标地点:合肥市新站区综合保税区东方大道与大禹路交口综保大厦1楼开标室
六、响应文件递交
1、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 2023年10月23日下午15:00。
2、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合肥蓝科投资有限公司11楼1105办公室。
3、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谈判文件要求密封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将予以拒收。
七、对谈判文件有疑问的提出
疑问提出截止时间详见谈判文件,供应商在谈判文件规定的截止时间前将疑问发至采购人邮箱(hflkzbb@163.com),采购人对谈判文件的补疑、澄清、变更、延期,将在网站(www.lanketz.com)上及时发布,公告内容作为谈判文件的组成部分,对供应商具有同样约束力效力。供应商应主动上网查询。采购人不承担供应商未及时关注相关信息引发的相关责任。
八、采购结果公告
评标结束3个工作日内,中标结果公示在(www.lanketz.com)网站上及时发布,供应商应主动上网查询,采购人不承担供应商未及时关注相关信息引发的相关责任。
九、项目流标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项目将予以流标,流标公告将在网站(www.lanketz.com)上及时发布:
1)采购人因故取消采购任务;
2)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止,响应供应商少于3 个的;
3)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后通过评审的供应商少于3 个的;
4)所有成交候选人均放弃成交权利。
十、联系方式
1、采购人
采 购 人:合肥蓝科投资限公司
地 址:合肥市新站区综合保税区东方大道与大禹路交口综保大厦11楼
联 系 人: 王工
电 话:0551-65655021
邮 箱:hflkzbb@163.com
2、监督管理机构
监督管理机构:合肥蓝科投资有限公司纪检室
地 址:合肥市新站区综合保税区东方大道与大禹路交口综保大厦11楼
电 话:0551-65658276
十一、响应保证金账户(本项目免收响应保证金)
十二、履约保证金
10.1形式:银行转账 银行电汇 银行保函
10.2金额:中标金额的 5 %
10.3退还:项目验收合格后一次性退还。
10.4具体要求:如采用银行保函,银行保函应为合肥行政区域(含四县一市)具有分支机构的银行(或该银行国内任一分行或支行)出具的见索即付无条件银行保函。例如:某银行在合肥行政区域有分支机构,则该银行总行(或该银行国内任一分行或支行)出具的满足谈判文件要求的银行保函均予以认可。
附件:
01.谈判文件--合肥蓝科投资有限公司档案室改造工程施工(二次)--word版
02.谈判文件--合肥蓝科投资有限公司档案室改造工程施工(二次)--盖章版
04.合肥蓝科投资有限公司档案室改造工程施工(二次)工程量清单
05.合肥蓝科投资有限公司档案室改造工程施工(二次)最高投标限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