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公告

首页 - 信息公告 - 招标信息

蓝科智造科创产业园(二期)工程施工图审查服务(二次)中标候选人公示

发布时间:2026.11.04 浏览量:20

蓝科智造科创产业园(二期)工程施工图审查服务(二次)中标候选人公示

 

   一、项目相关情况

项目名称:蓝科智造科创产业园(二期)工程施工图审查服务(二次)

招标(采购)方式:询比

招标(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26年10月29日

开标(采购)日期:2026年11月3日

公示期:2026年11月4日-2026年11月7日

蓝科智造科创产业园(二期)工程施工图审查服务中标候选人公示如下:

第一中标(成交)候选人名称:安徽多维施工图审查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合肥市包河经济开发区花园大道369号

投标报价:人民币 肆万陆仟贰佰玖拾元整(46290.00元)

 

二、联系方式

招标(采购)人:合肥蓝科投资有限公司

地  址:合肥市新站区综合保税区东方大道与大禹路交口综保大厦12楼         

联系人:来工         

联系方式:0551-65659356

监督管理部门:合肥蓝科投资有限公司纪检室

地  址:合肥市新站区综合保税区东方大道与大禹路交口综保大厦11楼

联系方式:0551-65655063

 

三、结果的异议和投诉

若投标人(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通过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00,节假日休息)向招标(采购)人提出异议,异议材料递交地址和联系方式详见招标(采购)人地址和联系方式。

若投标人(供应商)对异议处理有异议的,可在规定时间内通过书面形式向监督管理部门投诉,投诉材料递交地址和联系方式详见监督管理部门地址和联系方式。

四、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参照相关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是所异议项目投标人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特此公告。

 

                                       

                                                          2026 年11月4日